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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人類不智地發明了「死」這個字,甚而意猶未盡地塑造出「神」這一純粹理念。「死」這個字與「神」這個理念,是人類悲痛源始之日。「死」引發了「懼死」之念與「莫須有」的恐懼感,置人於無所適從之境;「恐懼」,是人類通往至上幸福--「心靈寧靜」的最大敵人。懼死,已屬不幸,而後又恐懼死後,在天國或地獄接受「最後的審判」……。

沒有「死」的先入理念,哪有畏死於後呢?

沒有「神」的先前理念,何恐懼受神罰於未來呢?

        常想:只要人們秉其良知,不做逆天、害理、傷人之事,自可心安理得。不做「虧心事」,心中自無「鬼神」。

如果拿破崙說,他的字典上沒有「不可能」這個字,我要將字典上「死」這個字去掉;因為,人類有史以來,似乎不曾給「死」這字令人滿意並普遍接受的定義。

 

    存在主義說:「死」是唯一不變的真理。

    蘇格拉底一生追求真理,推崇並宣揚德性,不幸,趨於解體、逐漸沒落的雅典城邦,以腐化青年之罪判他死刑--「賜」其自殺。他面對死而燕處超然,在獄中從容飲酖自盡。不過他確認自己是「為真理而死」--為拯救日趨墮落的人性而死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「人必死」,是最自然不過的事了。那麼,為什麼為「必然」來臨之事而煩擾而恐懼呢?這不是少見、少思多怪,庸人自尋痛苦嗎?

        存在主義確言「人必死」,絕非消極地接受這個事實,而是不刻意迴避它、畏懼它,將之轉化為積極、建設性的人生觀,因而沒有恐懼的束縛:不知老之將至,更無視於死之臨門,從而超越唯物論的「因果關係」(cause  and  effect),更不受制於唯物「決定論」(determinism),能自由自在生活。

人性之尊嚴、生命之可貴,「自由」是也。存在主義視「自由」為個體生命之最高本質。免於桎梏、免於恐懼,自由奔放地活下去,才是靈性人類之至上特徵。「後顧之憂、旁顧之愁」斬斷「前瞻期盼」;唯無旁顧,才能發揮最大的生命潛力與活力。

 

紀元前一世紀,古羅馬共和時期的一位演說家、政治家、文學家,最重要的是集斯多葛學派之大成者--西塞羅,他說「死」正如林間的果子和田野裏的莊稼最終之墜落、枯萎一般自然,是人們「智慧」成熟階段之凋謝。

 

老子說:「死而不亡者壽」。

「死」,不過是肉體的落地歸根與滋養大地,而後共生、共榮,是靈魂重返宇宙造化力的大熔爐,是人類生命力的轉化、再生與昇華。

老子的偉大,在於兩千三百年前,已預知「物質不滅定律」、「質量不滅定律、能量不滅定律」。人死,只不過是無數億個基本元素的重新排列與組合,而後以全新的特質重返宇宙大自然的生態中。他指的「不亡」,是精神、靈氣的不死、不滅、不亡。以無狀之狀、無象之象、視之不見、聽之不聞、搏之不得,超越五官的感知,確言靈魂的存在。

 

一位離鄉的朋友,二十多年來不曾回國,我們之間連書信都斷絕。如果此刻我接到他「死」的訃聞,在心智中,此刻他的「死」與二十年前他「死」了,有什麼不同?該是全然一樣的。

此刻,妳不在我身邊,也就是我們彼此失去了五官的接觸與感知,顯然只是一種「別離」罷了!就如我在樓下看病、妳在樓上做飯;我去台北買書,妳在家裡陪小孩;或者我在地球上,妳在月娘上一樣……。妳的離開,我一直以短暫「別離」視之,也就是「生離」,何「死別」之有?

分離與聚合,是一事之兩面。就如氧元素與碳元素化合成二氧化碳,二氧化碳也可以再分解為各自的本態。因此,人生有歡聚就有離愁,有分離必也該有聚合的時候。

如果借用「死」這個字。那麼生與死必也相伴、相隨。孰先?孰後?孰因?孰果?生,非死之因;死,更非生之果。生與死,死與生,就如化學定律上的「可逆」平衡反應。死的分離,恰似「藕斷絲連」;絲者,視之不見的靈氣也。

妳以四十三「超早」的物理年離開我,妳的心靈飛揚、超越、昇華。妳再生了!雖我未及「耳順」之齡,但是總算提前並強化了我免於「懼死」的自由理念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,只因此刻妳不在我的懷抱中而說妳死了,同樣地,我不在妳身邊,你也可以說我死了。其實你我都沒有死,只是我們此刻相對、相互關係暫時改變罷了。

 

戀愛時期,每當妳對我的作為有所不滿, 就任性地做殘酷的「絕交」宣判。有一次相當嚴厲的判決是三天之內,不容許我去找你、看你,這引起我休克性的反應,簡直是對我的「死亡宣判」。一日不見,如隔三秋;三日不見,如隔三十年。失去了相吻相擁相偎,顯然與死無異!這一段小故事,讓一位感性的朋友稱為「悲劇」。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「妳、我都不能死,都沒有死」,這個信心給我起死回生的效應。我沒有理由因被拒於千里之外而失望、絕望。我抗議妳的宣判,不接受妳的判決。在「絕交」的頭兩天,我懇請那位知友,代我不定時地送妳幾朵茉莉花(我往常總是天天送你花),並轉達我深深思念之意,果然產生奇效。妳是天性善良的柔性女人,無論如何扮演鐵石心腸、冷若冰霜的角色,也隨之崩解了。因此在第三天,也就是提前一天,妳做了改判:仍舊堅持不赴行之已久的晚間親蜜約曾,只允許下午一同到郊外寫生。就這一改判,我已雀躍欲狂。我,顯然是「再生」了。

        這個往事給我的啟示是:妳此刻離開我,會是妳慣常「惡作劇」的重演嗎?我很想瞭解。過去,每當妳做絕交宣判,期望的是見見我那副愁眉木然的痛苦狀而倍感得意與欣慰。(這豈不是將妳的快樂建築在我的痛苦上嗎?不過,只要妳快樂,我就高興啊!)

        或者,我們嘗受過多少「小別」的滋味--小別勝新婚,妳為了提升我們情誼的高潮,以小別誘發歡聚的加倍醇美,而做了暫別的抉擇。此刻,任憑妳躲在何處,該沒有能耐再隱藏多久吧!

        亦或是,我永遠無法滿足妳的期許而使妳深感失望,灰心之餘而作了與我「分居離異」的殘忍決定。水往低處流,人往高處爬,妳如何不期望擁有一個比我更理想的對象呢?這是自然、可以理解的,我又能如何?再難過,也只有預祝妳的幸福了。

不過,我總有些許僅存的信心,妳該不會永遠離開我吧!妳將藉此方式考驗我,給我一次再教育的機會以期我改過自新。

那麼,我總算仍有一線「生機」了。

 

妳背著我,暗自作了片面離異的決定,而不曾徵求我蓋章、簽字同意,未免太狠太絕了吧!這種做法顯然是「違法」啦。依法、依理,我仍保有控訴權;依情,我永遠不會採取法律途徑。「無血」的法律,能解決「有血」的感情問題嗎?我寧願盼妳出自內心的悔意,肯定老爸一生如何待妳而自發地回到老爸的身邊。 

破鏡重圓,絕非不可能,該是指日可待的!

        這個信心與毅力,不是基於夢幻的遐思或理智的狂傲,而是來自我終身對妳無微不至的關愛,融入了龐大宇宙偉大的「愛的磁場」。不管你離我多遠,此超越時空的神聖「磁場吸力」,不需經由我主動牽妳回來,它將吸引妳重入我磁性的熱情懷抱,再建我們親密的「牽手」關係。或許,失去的將倍加可愛、可貴。當妳回來時,我將不答應妳的再度離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從幼年的幻想、經由青少年的夢想,最後蛻變為成人的理想,是心智過程的必然機序。這些思緒與理念,不管能否實現,至少,它們美化了醜陋的現實紅塵,增添了生命意境,成為人類活下去的最大動力之源。

        在妳我重修舊好之前,我實在不敢想像或預期這段時間的久暫,失去了一個奉獻大半生關愛的對象,誠令我徬徨、失落而悲傷至極。因為我們共認:「被愛,固然可喜,愛人才是至上幸福」。此刻,失去了至愛的妳,不能再給予妳「實質」的關愛,是我最感痛苦、不幸之事。

        關愛,是生命最深植的原動力,人們經由關愛他人而後確認自己,找到了自我,進而肯定自我存在的意義與價值。

妳既已離開,我的存在與否,不得不令我懷疑了。

肉體健在,心靈空虛飄盪,是生?是死?    

我就在「無知與潛意識」的期盼與追尋中,「隨波逐流」地活下去了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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